四、接收条件
1、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必须是本科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3、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应为优秀;
4、年龄条件:本科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5、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接收。单眼裸眼远视力均在4.6以上。
五、接收程序
(一)参加预选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递送或邮寄材料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三支现役部队中限报一个单位,时间截止2014年11月25日。个人投递自荐材料的,需提供所在院校招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档案室和招生办公室印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公安边防部队诚信保证书》、本人在校期间所有科目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印章)及身份证复印件、5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需注明本人姓名、学校和专业)。
联系人:鲁干事
电 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08号
邮政编码:450004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接收范围和条件对报名大学生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试名单。
3、知识能力考试。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知识能力考试于2015年2月上旬进行。考试合格的,可参加政治审查等选拔程序。
(二)考查选拔
1、体检。集中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
2、心理测查、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心理测查和体能测试。
3、面试。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合格的大学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政审。对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面试合格的毕业生进行政审,通过审查毕业生的高考原始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考生,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5、签订《协议书》。考试、考查选拔结束后,总队与拟接收入警的大学生草签接收入警《协议书》。
6、审档。提取学生档案,参加公安部集中审档。
考查通过的大学生参加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组织的不少于6个月的集中训练。集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由边防总队统一办理转现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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