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一)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完成集训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与总队签订接收协议后,在入警培训过程中本人强烈要求终止协议的,总队将在收取违约人的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撤销其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各类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三)报考人员禁止重复报名参加部队招收,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含边防、消防、警卫、特侦等)范围内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25日。
报名方法:报名者认真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谢绝报名。报名者请按要求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个人近期一寸证件照(纸制版、电子版)、2.身份证复印件、3.《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馆或学生处印章)、4.《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截止目前的所有科目,需加盖教务处印章)。
报名者请按以下方式将报名资料上报贵州边防总队政治部。
1、 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贵州边防总队政治部报名;
2、 将相关报名材料EMS邮寄至贵州边防总队政治部;
3、 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贵州边防总队政治部邮箱。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接受资格审查,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通报本人。
注:一、报名者请提供报名真实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
二、报名者报名前请先与贵州边防总队政治部联系。
三、本次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
联 系 人:毕干事、谭干事
联系电话: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致电-1024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机场路笋子林2号武警贵州省边防总队政治部
邮 箱:
邮 编: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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