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接收程序及时限: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即时通知为准):
(一)宣传动员与报名(11月5日至11月25日);
(二)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2015年2月上旬);
(三)政治审查(2015年3月至4月底);
(四)档案复审(2015年7月底至8月初);
(五)办理接收手续、报到,参加入伍集训。
六、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各类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二)报考人员禁止重复报名参加部队招收,在武警边防、消防、警卫、特侦等公安现役部队全国范围内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医院视情在单位组织应聘对象进行3-5天的实践技能考核(医院按部队标准安排毕业生食宿),通过考核者可草签定向招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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