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东海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同意东海市职业学校设立新材料研究室的复函
东海市职业学校:你校于2013年8月2日所发《东海市职业学校关于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的函》(东职发〔2013〕9号)收悉,经研究讨论,兹函复如下:
(一)不同意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其理由是不具备有关条件。
(二)目前可在你校先行设立新材料研究室,速报有关材料以备评审。
(三)同意在你校修建材料检测实验楼,有关具体事宜专门批复。
特此函复。
东海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印章)
201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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