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确选择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
(1)正确选择主送机关。除普发性公文外,一件公文通常只选择一个主送机关,防止由于多头主送而贻误处理。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一般不应将公文直接报送领导个人。
(2)正确选择抄送机关。属下列情况的,在向主送机关发文时,应同时抄送:一是对下级机关的重要发文应同时抄报直接上级机关;二是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应明确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答复;三是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四是公文内容涉及有关机关的职权范围,需要取得配合时应向其抄送。如属下列情况,则不得抄送:一是请示在上报同时,不得向下级机关抄送;二是接受抄送的机关不得再向其他机关抄送;三是与公文办理无关的机关不得抄送。
四、坚持“党政分开”的原则
行政机关不得向党的组织发布指令性公文,也不得以行政机关名义向党的组织报告工作、请示事项。党政机关应在各自的系统内制发文件,应尽量减少联合发文。
五、联合发文时,作者应是“同级机关”
同级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之间,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党委、军队机关及其部门;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联合发文。
联合发文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义行文,联合行文的机关级别层次必须相同或相近。
六、行文前必须对有关问题协商一致
为维护政令一致,凡下行公文的内容涉及其他机关的职权范围时,必须就有关问题协商一致,否则不得以自己的意见各自向下行文。
七、严格控制公文数量,简化行文手续
机关行文必须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必须印发的要控制数量与范围。
简化行文手续,上下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尽量对口行文。经批准在报刊上全文发布的行政法规与规章可不再行文。发文机关应印制少量文本,供存档备查。
小编推荐: 2014军转图书大放送 优惠多多等你来 
相关阅读
![]() 微信二维码 |
![]() 军转干QQ交流群 |
下一篇: 2014年军转干考试之公文写作程序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