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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共基础知识是部分地区军转干考试的科目,由于其重记忆、轻理论、题量大、知识杂、题目易、准备难等基本特点让军转干考生备考时束手无策。为帮助2014年参加军转干考试的军转干部们轻松备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就法律基础知识为大家清晰拆解,方便记忆。本文为大家讲解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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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2.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3.重要职权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
(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
(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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