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口民族
1.人口
2008年末常住人口954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12万人,出生率11.8‰;死亡人口43万人,死亡率4.55‰;自然增长人口69万人,自然增长率7.25‰。年末常住人口的主要构成:男性占51.2%,女性占48.8%;0~14岁人口占19.7%,15~64岁人口占72.4%,65岁及以上人口占7.9%;城镇人口占63.4%,乡村人口占36.6%。
广东籍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人数近3000万人,其中华侨华人约2000万人,港澳同胞约600万人,台湾同胞约400万人,遍及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2.民族
广东人分为三大民系:广府人、客家人、潮汕人,分别使用三种语言:粤语、客家话、潮汕话。自改革开放以来,吸引大量外来人口,主要使用普通话及各地方言。随着人口不断的南迁,广东已聚全了56个民族,人口以汉族人占绝大多数,至2006年底,少数民族人口17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84%。世居少数民族有瑶族、壮族、回族、满族、畲族。全省少数民族户籍人口60多万,来自外省区在粤常住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110多万。
3.宗教
广东省是我国最早接触外来宗教并保存多种宗教的省份,主要宗教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
目前全省共有信教群众96万多人(其中佛教32万人,道教12万人,天主教20万人,基督教30万人,伊斯兰教2万人),县以上宗教团体230个,宗教教职人员6200多人,宗教活动场所240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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