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信息

关于举办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培训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转业军转网 2013-11-04

中公军转干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探索自主择业军转(军转)干部培训、实习、就业一体化工作,定于201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在山东焦化集团举办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培训班(以下简称“就业班”),组织一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实习, 为他们更好地就业打下基础。为做好“就业班”学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3年度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军转干部。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意识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3.就业意愿比较强烈;

4.有营、连级单位领导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名额分配

根据2013年本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数量,原则上各省区市推荐1至2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部队推荐。按照个人自荐、省军区转业办审核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10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交所在省区市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武警部队、公安现役部队有关推荐工作,由各省军区转业办统一协调办理。

(二)地方初审。各省区市军转安置工作部门在与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转业办沟通协商的基础上,采取审阅推荐材料和开展就业意向谈话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通过人员相关材料于10月18日前报送国务院军转办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三)人员确定。国务院军转办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根据各地上报人员情况,结合“就业班”相关条件和要求,确定培训对象,报国务院军转办和全军转业办,下发参训通知。

五、经费保障

本期“就业班”拟安排27天,其中17天授课,10天到企业实习。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军转办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承训和实习企业及参训人员共同负担。其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专项培训费(4800元/人)直接划拨,培训期间部分食宿费(3000元/人)、往返差旅费由参训学员个人承担,其余经费由国务院军转办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和山东焦化集团承担。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军转安置工作部门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转业干部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在总结去年首期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培训实验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切实把这期“就业班”学员推荐工作做好。

(二)加强协调配合。军地军转安置工作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加强同转业干部及其所在部队联系,了解掌握今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情况,共同做好推荐工作。

(三)加强教育引导。要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传达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讲清楚开办“就业班”的目的和意义,激发他们就业创业的热情。

对确定参训的同志,要搞好思想动员,明确此次“就业班”的安排和要求,做好开班学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有关“就业班”通知可登陆“中国转业军官网”查询。

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吴国贤  蒋松余(国务院军转培训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中街甲15号军转中心自主择业服务处

邮    编: 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44659 (传真)

 

          010-84482852 (传真)

 

                                                   国务院军转办  全军转业办

 

                                             

备考专题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菜单键,然后分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