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2014接收地方大学生简章

中公军转网 2014-01-02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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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收范围

以国家“985”、“211”工程高校,省(部)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独立学院、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外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课程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课程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条件

1、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非公安专科必须是本科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公安专科为公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3、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应为优秀; 

4、年龄条件:大专生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本科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5、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接收。单眼裸眼远视力均在4.6以上。 

四、接收程序

(一)参加预选

1、报名。报名分现场报名和个人投递自荐材料相结合,时间截止12月20日。个人投递自荐材料的,需提供所在院校招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档案室和招生办公室印章)、本人在校期间所有科目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印章)及身份证复印件、5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需注明本人姓名、学校和专业)。

联系人:倪干事 

电 话: 

咨询邮箱:网络课程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邮政编码:010040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接收范围和条件对报名大学生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试名单。 

3、知识能力考试。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知识能力考试于2014年2月下旬进行。考试合格的,可参加入警考查选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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