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报名材料主要包括: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复印件(招生就业处盖鲜章,贴个人1寸照片)、能显示补考和重修成绩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教务处盖鲜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对已将报名表和自荐材料投送或寄到西藏警卫局政治部的学生,请按上述要求重新准备材料参加面试。学生所投递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面试时间安排在12月4日至12月31日,我局将派出面试组前往各学校面试。面试时,报名学生须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经公安部政治部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及档案初审合格后,我单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2、知识能力统一考试
初定于2014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公安部政治部通知为准),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下午14:00-16:30考申论。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参加成都考点或者拉萨考点(考点联系地址另行通知)的考试,参考时必须带齐学生证和身份证。
3、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
原则上安排在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后第二天进行。具体内容、程序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公政治[2008]37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政治审查
2014年3月底至4月中旬,我单位从测评测试合格考生中择优选拔考生到其所在院校及家庭、主要社会关系所在地进行政审。
5、草签就业协议
2014年4月中旬开始,由我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对考生素质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
6、学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时间
对已经草签就业协议的学生,必须确保西藏警卫局政治部在2014年7月10日前能够收到学生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证。否则,所签就业协议无效。
7、档案复审
2014年8月公安部政治部将组织档案复审,档案复审合格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档案复审不合格人员,其档案将按规定退回原所在学校。
五、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附件:
1、网络课程
2、面授课程
3、YY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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