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
考试前由市军转办审查档案材料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分由本人核对签名,并于10月9日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公示7天。考核打分办法如下:
1.职务加分
副连职(含技术13级)1分;正连职(含技术12级)3分;副营职(含技术11级)5分;正营职(含技术10级)7分;副团职(含技术9级)9分;正团职(含技术8级以上)11分。排职(含技术14级)不加分。
2.团职领导职务加分
担任军队正团或副团行政领导职务每月加0.1分(以转业移交时职务为准)。
3.军龄加分
军龄(含毕业后直接入伍提干军官在地方院校的学习时间)每年1分。
4.奖励情况加分
三等功2分;二等功6分;一等功12分;荣誉称号18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的,计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2次起每次加0.5分。
5.特殊情况加分
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5年加1分,从第6年起每满1年加0.2分。
6.处分情况扣分
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撤职处分扣5分。多次处分的,扣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2次起每次扣0.5分。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布时间及方法。
考试、考核结束后,考试分与考核分相加得出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考试分高者优先;考试分也相同的,军龄长者优先)。考试考核总成绩于10月29日10:30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公布。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也链接公布。
三、安置职位补选
(一)补选对象。
深圳市2013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考试报考志愿未入围的军转干部。
(二)补选时间及地点。
补选时间及地点由市军转办另行通知。
(三)补选方法及要求。
现场张贴《深圳市2013年团级以上军转干部安置补选职位表》、《深圳市2013年营级以下军转干部安置补选职位表》,列入补选的职位名额为安置考试第一批录取完后的空缺职位,考虑到此轮补选是按总成绩高低选岗,故原职位所设置的部分限制性条件会取消。补选按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由本人在补选职位名额挑选并签名确认,市军转办当场核对补选职位资格。职位一旦签名选定,不得更改。
补选要求:
1.补选时携带身份证、毕业文凭。
2.请按规定时间参加补选,缺席或放弃补选者,由市军转办从补选后剩余职位中安排。
四、定岗定位
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考核总成绩入围(含补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军转办拟定安置分配名单,并下达给有关接收单位(档案材料同时移交),接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人员定岗定位情况反馈给市军转办。
五、军转干部报到
军转干部持原部队开具的报到材料,包括干部行政介绍信、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军队职务工资档次计算截止批准转业当年)、转业军人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军转办办理报到手续,地方工资从到市军转办办理报到手续后下月起算。接收单位办理军转干部接收手续后应及时办理公务员(职员)登记(聘任)手续和落实工资福利待遇。军转干部逾期不报到将按退档处理,次年再移交我市安置的只能从当年补选后剩余职位中安排,连续两年逾期不报到退档的,将不予接收安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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