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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安消防总队2013年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公告

中公军转网 2013-10-10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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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收数量

 

共六名(含一名女生)

 

二、接收专业

 

文学类艺术类专业

 

三、接收条件和要求

 

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公政治[2008]379号)执行。

 

  1、接收范围。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保障接收国家“211”工程院校、省(部)属重点高校和部队工作急需专业毕业生,严格控制接收非重点院校、边缘学科和非部队工作需要专业毕业生。

 

下列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  、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3、学历条件。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5、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6、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四、报考方式

 

通过投送个人报名材料的方式报考。个人材料主要包括:自荐书、就业推荐表(所在院系提供)、新生录取底单复印件(所在院系盖章)、报名表,请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联系电话一旦确认后要保持畅通;邮寄材料信封的正下方标注姓名、院校名称、所学专业,并附8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裁成1寸大小并标注姓名)。  

 

报名表内容为: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日、籍贯、婚姻状况、出生地、生源地、最终学历、学位名称、毕业院校、是否全日制、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所注专业一致)、学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学校担任职务、特长、培养性质(预科、统招、定向、自费、委培、自考)高考录取批次(一本、二本、三本、其它、独立学院)。

 

五、报名时间

 

报名从即是起,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男女比例、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考核。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2月参加全国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总队组织的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于2月前公布。其中,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等;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检测是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体格检查的标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面试主要了解学生本人的入伍态度、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是否愿意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及是否服从组织分配等情况;评估接收对象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和气质等;政治审查主要是审查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和奖惩等现实表现,学习态度和学业成绩,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兴趣爱好和特长情况,身心健康状况。

 

3、草签协议。政治初审合格者,总队政治部将与大学生草签就业协议书,并上报个人档案进行复审。

 

4、集中培训。对复审合格者,组织入伍强化训练、业务技能培训、当兵锻炼和岗位任职培训,时间为一年。

 

5、基层任职。集中培训合格者,办理入伍审批手续,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第一任职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

 

6、入伍时间、任职时间和职级待遇。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夏消防总队政治部

 

联系地址:银川市北京东路169号

 

联系电话(传真):0951-/

 

邮编:750001

 

工作人员:秦处长、赵干事

 

附件: 2013年宁夏消防总队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表

 

宁夏消防总队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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