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公基备考]2014军转干考试法律法规复习资料-刑法

中公军转网 2013-12-25

中公军转干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军转干考试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军转干部安置考试免费预约专家咨询

想要与战友组团学习,欢迎加入军转干考试交流群或用微信添加“junzhuanjz”为好友,尽快获取考试资讯。

咨询电话 010-82838719  010-82838779 


一、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一)刑法的性质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以国家的名义制定的有关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鲜明地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强烈的阶级性,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我国刑法,是为了保护人民,惩罚、改造极少数犯罪分子,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秩序服务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二)我国刑法的任务 

我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刑法》第三、四、五条规定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包含以下三项:? 

1.罪刑法定原则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什么行为是犯罪,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都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国《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刑相当原则 

我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主要依据罪行决定刑罚的轻重,这一原则具体要求:(1)有罪当罚、无罪不罚;(2)轻罪轻罚、重罪重罚;(3)同罪同罚、罪刑相当;(4)刑罚的性质与犯罪的性质相适应。? 

(四)我国刑法适用范围 

又称刑法的效力范围,指刑法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是否有溯及力。包括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分为:(1)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2)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3)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4)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   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范围始于生效日,终于废止日;在法律溯及力上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二、犯罪的本质和概念 

(一)犯罪的本质 

犯罪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伴随着国家和法的产生而产生的,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社会现象。犯罪同一定阶级的利益紧密相连,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和社会性,是二者的统一。但阶级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犯罪的社会性则从属于犯罪的阶级性。? 

(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按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刑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定义揭示了犯罪的本质属性和法律特征,划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 

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

备考专题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菜单键,然后分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