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提供:2012年广东省公安机关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条件的公告,想了解关于军转干部安置考试的更多政策信息,欢迎加入军转qq群汇总,和战友一起交流讨论。
各位军转干部: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公安机关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相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二)身体条件符合《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35号)规定的标准。
(三)学历条件: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连级以下职务(含连级)的转业干部不超过36岁,营级转业干部不超过41岁,团级转业干部不超过46岁,特殊情况不超过5O岁。
附件:
《》(粤人社发﹝2010﹞335号)
广东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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